【本報台北訊】現在七十歲以上銀髮族購買投資型保單要「錄音或錄影」,未來將擴及所有有解約金的保險商品,預計下月起,銷售有解約金保單給七十歲以上客戶,銷售過程也要錄音錄影,否則將無法核保。
金管會保險局研擬修正「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增訂保險業銷售各種有解約金之保險商品(不包括小額終老保險及保險期間在三年以下之傷害保險)予七十歲以上的客戶,應經客戶同意後將銷售過程以錄音或錄影方式保留紀錄,或以電子設備留存相關作業過程之軌跡,而且銷售過程紀錄必須保存至保險契約期滿後五年。
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修訂辦法已完成公告,相關作業流程正在進行,預計明年一月實施。
藏錢怕曝光 3成老人收手
七十歲以上老人買投資型保單,今年元旦起要錄音錄影,根據壽險公會統計,今年上半年七十歲以上買投資型保單人數只剩一萬人,金額一百七十三億元,相較去年全年的三點三萬人與五百四十億元,預估今年新契約件數及初年度保費收入都將大幅減少。
保險業表示,實務上遇到的狀況是 ,一切都談好了,當業務員說要開始錄音時,約有二到三成的老人就會打退堂鼓,因為他們買保險通常是為了要「藏錢」,因此很不願意被錄音。
新規定擴大錄音錄影範圍,對老人最喜歡拿來理財或做財富傳承規畫的年金險或高額儲蓄險等殺傷力最大,因為這些是老人最喜歡拿來「藏錢」的工具,過往老人買保險最常引發糾紛的就是,後代子孫認為保險不當招攬,讓老人誤信而去投保。
新規定用意 回歸買保障
保險新規定,銷售有解約金保單給七十歲以上老人必須錄音錄影,保險業估計 ,這類保單占一半以上,但從規定錄音錄影、到必須清楚交代資金來源、以及是否貸款買保險,可以看出保險局的用意,是要落實老人買保險應該回歸到買保障。
業者指出,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的保單,當保戶解約保單時就會有「解約金」,常見像是以保障為主的終身壽險、定期壽險、長照險等等;另外,以理財、財富傳承、退休金為訴求的利變型保單、增額終身壽險、還本險、投資型保單也都是屬於有「解約金」的險種。
本次修法也增訂保險業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應充分了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事項,內容至少應包括「繳交保險費之資金來源」、業務人員不得有「勸誘客戶以貸款或保險單借款繳交保險費」的情事、業務員的招攬報告書必須具備「投保前三個月內客戶是否有辦理貸款或保險單借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