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距今四十年,獨派社團遊街紀念;國家人權博物館舉辦研討會,論述「沒有美麗島事件就沒有台灣民主」;官方與民間基金會贊助詩人、攝影師出版新書,用照片紀錄民主形跡。也有媒體訪問當年遭判刑入獄的精英分子,談他們願意犧牲、求仁得仁的理念。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當年黨外人士組織美麗島雜誌社,赴各縣市設分社,部署沒有黨名的政黨;並於世界人權日到高雄市舉行火把遊街,宣講言論自由、解除戒嚴、國會應全面改選;卻遭憲警用人牆封鎖路口,拘束群眾遊街範圍,致使多處地點發生衝突。憲警奉命被打不還手,逾百人受傷流血,形同暴民襲警製造動亂。
當年台灣處境是美國與中國大陸建交,與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斷交、廢止中美共同防禦條約、撤軍。大陸對金、馬外島單打雙停的砲宣戰雖於年初停止,但兩岸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仍然形格勢禁。在台灣仍實施戒嚴下,政府逮捕涉案人犯,將視為首謀者依叛亂罪嫌送軍法審判,多人判刑十年以上,一人判無期徒刑。
美麗島事件影響執政當局檢討政策,加快了台灣民主進程,有歷史意義;但總體看台灣民主,是不斷積累演化的結果,非單一事件可全部概括。
美麗島事件發生前,台灣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已十一年;政府宣講民權初步、制定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開辦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及各級議會議員直選,也近三十年,全民已積累了主權在民意識。對比日殖時代既不能直選行政首長,又只能選半數議員,另一半是官派;且限定男性繳稅五元以上者才能投票,致台民人口是日殖者二十倍,能投票者卻比日殖者少。
其次是民生的積累,美麗島事件前,台灣推動十大建設,挺過石油危機,低階警官已能買車代步,年輕薪水階級工作五年即有能力貸款購屋。
政府改革國營事業,扶持本土民營企業,沿高速公路開發工業區,創新的新竹科學園區已開始徵地。尤其主事者均使命感強,持利他無私之心為企業創富,無省籍畛域。在如此開放融合、民富自強的氛圍中,才積累各界對體制內改革的信心。
第三是實踐民主的積累。地方自治開放各階層參選,送香皂、味素、現金等賄選變多;地方出現政治派系,黨同伐異;國民黨雖一黨獨大,黨外勢力實已成長,並當選縣市長。選務缺失、作票傳言,造成群眾包圍警分局的中壢事件。這次事件催生選務改革,各縣市設選舉委員會,組成選舉監察組,聘不同黨派、無黨派地方人士執行選舉監察工作;投開票所公開計票,允許民眾現場觀看;用選務中立與效率,豎立起選舉的公信力。
美麗島事件前不只有教育、民生、民主的正向積累,執政當局也早已體認難用武力實現反攻復國願望;必須在台灣改革政治、改選國會議員、開放黨禁報禁。美麗島事件使執政當局警惕,須祛除惰性,力行民主。
對比今天的台灣民主政治,非但未見持續優化,竟淪落到執政黨立惡法壓迫在野黨;政黨政治變質成放利扈從黨羽的權術;還普遍縱容、豢養網軍製造偽輿論攻擊政敵、禍害全民。選舉則耍些烏賊戰、低級共諜案、撒幣賄賂等詐術,民主倒退若此,有何顏面對美麗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