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從九月十六日起實施「擴大秋冬國旅獎勵」第二波加碼方案,其中,經濟部發給每房住宿兩百元夜市抵用券,原定使用期限至今年十二月底。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昨天表示,由於眾多業者與消費者要求,行政院長蘇貞昌已核定將使用期限延長到明年一月底,也就是農曆春節連假結束後。
Kolas表示,配合夜市券延長使用期限,「擴大秋冬國旅獎勵」第二波加碼方案也將延至明年一月底,但泡湯券會提早結束。據觀光局指出,泡湯券可延長用到明年一月二十三日。
Kolas指出,經濟部會盡速公告,把目前印有截止日期為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夜市券,延長使用至明年一月三十一日,「不會重印夜市券。」
夜市券政策上路後,經濟部已發出五百八十五萬張夜市券,相當於一百四十六萬個房間住宿,截至十二月二日止,回收夜市券近兩百萬張,回收率約百分之三十二點七,光使用夜市券消費金額就將近一億元,加上民眾搭配夜市券額外消費的金額,在全國夜市消費已達數億元,Kolas說,「我們認為這是集便利民眾、刺激消費、帶動旅遊、發展觀光於一身的熱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