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補貼明年大放寬 納20到40歲單身青年

 |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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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昨天表示,規畫明年擴大房租補貼政策也會放寬。 圖/張睿杰

【本報訊】政府持續在選前放送利多,新一波對象鎖定租屋族。蔡英文總統昨天宣布,租金補貼明年將擴大舉辦,從今年的6萬戶增加到12萬戶,將增加28億元預算。內政部表示,新的租金補貼方案,除了申請資格將納入20~40歲的單身青年,並將所得標準從原本的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到2.5倍。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說,近期將與地方政府開會取得共識後,年底前向行政院送案審核。

根據《聯合報》報導,蔡總統昨天出席「保二警消社宅及廳舍都更專案里程碑」活動,宣布政府將從明年擴大租金補貼的消息。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指出,現行常態性租金補貼政策於每年7、8月開放申請,對於單身的申請者而言,若未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就必須要年滿40歲以上才能申請,加上收入標準較嚴格,以台北市為例,若月收入高於2萬5507元,可能就無法申請。

陳繼鳴表示,申請資格擬從三大方向放寬,首先是所得標準,現行租金補貼方案限制申請人所得不能高於最低生活費的1.5倍,未來擬放寬到2.5倍,以衛福部公布的2020年度最低生活費標準計算,在台北市月收入未達4萬2512元的租屋族皆可適用。不論是單身、雙薪或有小孩的家庭都有機會申請到,也不會補貼到高收入族群。


圖說:現行租金補貼要求申請人的戶籍地需與租屋地相同縣市,導致很多到離鄉工作者必須特地回鄉遷戶籍,近期將協調地方政府檢討租屋事實的認定方式。圖/張睿杰

第二個放寬項目則是設籍要求,陳繼鳴說,現行租金補貼要求申請人的戶籍地需與租屋地相同縣市,導致很多到離鄉工作者必須特地回鄉遷戶籍,近期將協調地方政府檢討租屋事實的認定方式,例如取得工作地點公司證明等方式。

此外,陳繼鳴表示,現行的租金補貼集中於每年7、8月間申請,超過期限才臨時有需求的家戶,必須等到隔年,因此第三個檢討方向將開放每年兩個時段受理申請,但需要考慮地方政府執行能力待近期磋商。

對於有些房東擔心若讓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隔年要繳更多稅,內政部表示,去年「住宅法」修訂增加「公益出租人」的規定,參加租金補貼的房東可享三種賦稅優惠,不僅綜所稅每屋每月有1萬元免稅額度,房屋稅及地價稅也可比照自住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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