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美國波士頓的聯邦法院十二日判決,美國政府在機場和其他入境口岸,若無搜索狀就搜查國際旅客的手機和筆電,違反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
這項裁決是基於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和電子前線基金會(EFF)代表十一名旅客提出的訴訟案,這些旅客並非有犯罪嫌疑的特定人,但通過入境口岸時,智慧手機和筆電遭到搜查。
ACLU的律師班達里說,這項裁決加強美國憲法第四修正案對每年入境美國國際旅客的保護。第四修正案保障人身、住所、財物免於遭受無理的搜索和扣押。
ACLU形容這些搜查是「釣魚活動」。他們表示,邊境官員如今在搜查旅客裝置之前,必須先提出懷疑特定人持有違禁品。
美國政府一直強力主張,逕行搜查是保護美國的重要工具。
根據ACLU,電子裝置在美國入境口岸遭搜查的次數大幅增加。去年,美國政府進行的搜查超過三萬三千次,這個數字幾乎是三年前的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