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潘楠慕
多數人都認同,討人喜歡是種不錯的特質,與人往來時容易贏得認可或支持。
在政治領域,這個特質同樣適用。以二○一六年美國總統大選為例,當時的共和黨候選人川普便以討喜的姿態,贏得選民支持;即使有批評者認為他言詞誇張甚至粗鄙,但許多人卻把他的言行視為發自內心的真誠、不做作。相較之下,不走討喜路線的希拉蕊就落居下風,最終由川普贏得總統寶座。
歷史教授波特(Claire Bond Potter)指出,討人喜歡一詞是由男性在十九世紀末創造。當時的中產階級男性認為,美德和個性是個人進步的必要條件,想要在商場獲取成功,必須展現出討喜的特質。
二十世紀時,廣告和公共關係專家開始把討喜元素應用於工作。他們把商品和受人喜愛的名人連結,增加產品的銷售量。這種商業模式的成功,讓許多人都認為討人喜歡是可以培養、有助人際關係和事業發展的特點。
這個概念也逐漸擴散至政治領域,不過相對來說,應用在男性政治人物上的成功例子多過女性,川普和希拉蕊便是一例。
波特教授對於性別上的差異進行分析,並呼籲人們重新思考,為何對政治人物的評斷標準會涉及是否討人喜歡,以及為何女性居於劣勢。
波特認為,評判政治人物時,討人喜歡是種模糊且無意義的概念,但確實會影響其評價與支持度。她指出,這些政治人物的親民、討喜形象,幾乎完全是透過媒體所塑造,只是刻意包裝過的樣子,絕非最真實的一面。
波特表示,討人喜歡只是選民由激情的電視辯論、充滿印象的社交媒體或各種管道產生的幻想。即使不走討喜路線,同樣能靠訴求與理念打動選民,產生追隨者。此外,希拉蕊的參選,也對後來者產生激勵作用,鼓勵更多女性政治人物參與總統大選的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