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過去企業設置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常受限內外部空間及人員限制,勞動部與衛福部、教育部研議推動職場新型態托育模式,開放讓企業也能辦理「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與「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勞動部近日也修正補助辦法,新增納入這兩類模式為托兒設施補助範圍,第一年最高補助三百萬元。十一月起將密集舉辦說明會,籲雇主踴躍申請。
勞動部勞動福祉司副司長陳惠蓉表示,設置幼兒園規定需要戶外空間,像製造業多位於工業區,有大空間可設置幼兒園,但服務業、新創產業的辦公空間相對小,在設置托嬰中心或幼兒園就會受限空間及人員規範,因此推動職場新型態托育模式。
陳惠蓉指出,在零到兩歲幼兒部分,衛福部發布企業可辦理「社區公共托育家園」;收托兩到六歲,教育部也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新增「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兩者設置型態適合收托人數較少且更為彈性,例如職場教保服務中心不要求室外活動空間,可用室內空間替代、放寬設置樓層至四樓,並可跟企業現有的護理人員、廚工共用等,更能符合職場設置員工托兒設施條件。
配合職場新型態托育模式,勞動部在九月十六日發布修正「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將「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及「社區公共托育家園」納入托兒設施補助範圍,第一年最高補助三百萬元,設置完成後,連續五年可申請托育設施或幼兒教具維護更新,每年最高補助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