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宣布,攸關全國三百一十萬名幼兒園至高中職學生的團體保險,自明年度起,將從商業型保險,改成「政策保險」,教育部將設置保險專戶專款專用,並自負盈虧責任。
過去由於學保的保費相當低廉,但理賠認定標準愈來愈寬鬆,導致理賠事件愈來愈多,學生保險成了賠錢生意,所以保險公司承攬的意願愈來愈低落。
新政策不會增加家長的負擔,學生的權益不變,政策保險可以避免像過去出現一再流標的情況,減少保險空窗,不但學生安全更有保障,而且降低學生、學校和保險公司的不便,這是一舉三得的好政策。此次改革還有一大特點,那就是將保險費和行政費分開處理,承攬的保險公司只投標「行政作業事務費」,而不必再負責整年度保險理賠的盈虧,業務更為單純化,保險公司的承攬意願增大。
筆者建議,可從現在「鉅細靡遺」的理賠項目作法,改成「保大不保小」的原則,好處是降低理賠案件和金額,學生繳的保費可以大幅降低,而且政府虧損的金額會大大減少,有助於學生保險專戶的永續營運。
菜籽(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