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新北市一名計程車司機去年開車行駛國道3號南下,要下龍潭交流道時,被後車錄影檢舉跨越「虛線」時未打方向燈,遭開罰三千元,並記違規點數一點,司機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罰單,卻遭新北地方法院駁回。
經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去年高、快速公路違規案件達十二萬多件,其中未依規定變換車道案件就有一點七萬件,占近百分之十五,多數是駕駛人跨越虛線未打方向燈而被取締。裁決處指出,高快速公路主線與匯出入車道交會處劃有白虛線,目的在讓駕駛人辨識主線車道和其他車道的範圍,許多駕駛人誤認為只是順著路走,不算是變換車道,因此忽略打方向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