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少雯
唐時楊褒旅遊客戚家,戚家貧無以供客,欲殺犬為饌,犬向褒跪其前足,褒異之,乞犬歸,居年餘,褒妻有外遇,與外男合謀殺褒,某夜褒睡,外男懷刃入室,犬咬傷其足,又咬傷褒妻足,褒醒而搜之,得刃告官,妻與外男皆置法。
──薛用弱.《集異記》,虞愚書
此篇是子愷先生取材自薛用弱所編著的《集異記》的第二個故事。
當人們在某一天某一時,做了件善事,如救溺,在刀口下救動物免於一死,甚且收留此動物,當家人一樣陪在身邊;看似救助一條無辜的眾生性命,其實,經常發現,有情有義的動物湧泉以報,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生命來救主,所以救人等於救自己。
在唐朝,有一個叫楊褒的人,有一次去到外地旅遊,在親戚家作客。這位親戚家中貧困,無以待客,想宰殺家中飼養的那隻狗,以狗肉料理來款待客人。
親戚一家人正在廚房裡商議著殺狗的事,通達靈性的狗,已經接收到這信息,心裡非常悲傷,牠知道主人為了待客,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關鍵在那位客人的態度上。
這隻聰明又有靈性的狗,就跑到客廳去,向楊褒下跪,嘴裡發出低低的、嗚嗚嗚的求饒聲。楊褒也是心性清明的人,看親戚家的狀況,知道一家人正為他吃飯在張羅著,在煩惱著。楊褒已經知道是怎麼一回事,於是向親戚要求收養這隻狗,親戚當然一口答應。
楊褒將狗帶回家,非常疼愛這隻狗待如家人。過了一年多,楊褒的妻子有外遇,想與外面的男子長相廝守,兩人竟然合計著要殺害楊褒。有一天晚上,楊褒睡了,那位男子身上藏了一把利刃潛入臥房,準備殺害楊褒;說時遲,那時快,這隻狗忽然撲了過來,凶狠的咬傷男子的腳,接著又去咬楊妻的腳。
楊褒在一陣混亂中醒來,看見兩位傷者,已經意會到是怎麼一回事;他立即去搜男子的身,果然搜出一把利刃,於是將妻子和男子送官法辦。
誰說犬隻是畜生不懂事,狗生來忠義,只要你對牠好,牠當以性命相護持,像這樣有情有義的靈犬,只有那有情有義的有緣者能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