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經濟五法」修法首戰告捷。立法院院會昨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修正案,鼓勵企業投資智慧機械、5G設備,可分別有三年、四年短期投資抵減營所稅優惠措施,於當年度抵減百分之五,或分三年抵減百分之三營所稅,讓產創條例成為「經濟五法」在臨時會闖關成功的首部曲。
立法院黨團昨日協商產創條例,決議第九條不修正、維持現行條文;而增訂的第十條之一條文,先前在委員會初審沒通過,經協商後,決議採民進黨黨團版本。經濟部說明,智慧機械與5G設備抵減若以一百家企業、每家十億元來計算,總投資額約一千億元,稅損及所得稅增減後淨效益達二千四百萬元。
經濟部提醒,產創條例修法放寬投資抵減租稅優惠,需搭配「實質投資」計畫,企業必須轉變為具體行動,台商企業投資智慧機械、5G相關設備,修法給予營所稅投資抵減優惠,可望帶動我國資本設備進口大增。經濟部次長王美花表示「這是好事」,修法不僅對產業智慧升級有加速作用,吸引台商回台投資同樣具有誘因。
三讀通過的產創條例第十之一條條文規定,近三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情事的企業,於二○一九年到二○二一年投資自用全新智慧機械,或二○一九年到二○二二年投資導入5G相關全新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支出金額在同課稅年度內合計達一百萬元以上、十億元以下範圍者,得抵減應納營所稅額,各年度投資減抵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所稅額百分之三十為限。
據悉,產創條例攸關包含研發投資抵減、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額抵稅、有限合夥創投穿透式課稅、員工獎酬工具擇低課稅等延長租稅優惠優惠十年的第七十二條等條文,已排入後續臨時會議程,可望最快在二十日或二十一日、最慢在二十七日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