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喬幃 高雄市楠梓國中一年十二班
我們常會因為自己的疏忽而遺失東西,如果被好心人撿到送去警察局,那可以說是非常幸運;如果被拾獲者私藏,再也找不回,就真不知道該如何調整自己的心情了。當然,最好是時時注意,不要遺忘身邊的物品。
有一次家人和我去逛百貨公司,迷糊的我竟把手機遺忘在廁所裡,過了半小時才想到手機不見了!於是,爸爸使了一招「奪命連環叩」,不停打給我的手機……過了五分鐘,一位小姐接起來,她告訴爸爸她上班的地址,於是我們一路「衝」過去,也順利拿回手機。爸爸說能拿回來真是萬幸,叫我下次一定要小心。
又有一次,住東部的姨婆到我家作客,她要回去時,我們送她到火車站。到了火車站,媽媽買了一盒鐵路便當給姨婆,結果她上車時拿了便當就忘了行李,回到家後才打電話告訴我們這件事。一聽到消息,機靈的媽媽立刻打電話到鐵路局詢問,結果並不樂觀,於是留下電話號碼,請對方有消息時能立刻回撥。最後,不死心的姨婆自己打電話追蹤,果然在車站的行李房找到。鍥而不捨的姨婆自己找回失物,真是厲害啊!
雖然「丟東西」的經驗大家都有,可是撿到東西的人是否會原封不動歸還,這就不一定了。所以說,最好是自己機靈一點,看好自己的物品,這樣就不會多了無謂的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