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東訊】台東縣政府為防杜非洲豬瘟疫情,除縣內一家擁有「廚餘再利用許可證」的業者外,下月起全面禁止以廚餘養豬。一般家庭、學校及小吃店等若違規提供「一般廚餘」給其他業者,可處罰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如果飯店及大型餐廳等營利場所違規提供「事業廚餘」,最重可罰三百萬元。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畜產科長饒和奇表示,目前縣內有五十四家養豬場使用廚餘養豬。其中只有養豬約二千頭的豐邑牧場,是唯一具有蒸煮設備、並取得環保局核定「廚餘再利用許可證」,可持續以廚餘養豬。其他五十三場養豬頭數都在二十頭以下,且無廚餘再利用許可證,因此四月起須改用飼料養豬,否則就得離牧。縣府表示,這項政策不僅規範縣內使用廚餘的養豬戶,廚餘供應源頭也一樣必須遵守。目前依廚餘來源,分為一般廚餘(廢棄物)及事業廚餘。
一般廚餘主要來自家庭、監獄、軍營、學校及小吃店等,事業廚餘則是指飯店及大型餐廳等所營利場所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