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大幅降低農地違規工廠合法化的門檻。原本規定九十七年三月十四日前違規在農地上興建的工廠,才可以申請就地合法,但行政院已放寬至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前即已存在的農地違章工廠,都可以申請工廠登記。這項新措施對國土計畫以及農地農用的準則是否會形成衝擊,值得持續關注。
目前行政院正在審查由經濟部所提出的《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並預計最遲三月底會在行政院院會通過。這項修正案攸關全台高達七千三百餘家農地臨時工廠是否可以合法化,以及未來如何轉型等問題;更與如何落實《國土計畫法》密切相關。
我國土地的使用計畫與管理體系,長期是以《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計畫法》以及《區域計畫法》這三部法令為基礎,一○五年再增加了《海岸管理法》。但總體而言,台灣欠缺一部完整的全國土地使用許可的權利與義務,因此立法院在一○四年三讀通過了《國土計畫法》,在國家永續發展下,訂定引導國土資源保育及利用的空間發展計畫。
《國土計畫法》是解決國土發展亂象的根本大法,已在一○五年五月一日施行。未來全台灣所有的土地都要依規定使用。依《國土計畫法》,全國土地重新畫為四種分區,分別是「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以及「城鄉發展地區」。未來不論是否都市計畫的土地,都要重新整理並歸入各種分區內依規定使用。
其中,關於農地被未登記工廠占用的問題,正是國土計畫法所必須面對的嚴重沉痾。調查資料顯示,全台違章工廠估計占用了一點三萬公頃的農地,農舍與住宅合計則占用了約一點一萬公頃的農地。這個問題一定要及早處理。
台灣經濟向來是以中小企業為主幹,這類型企業因資金規模不大,往往尋找取得成本較低的農地做為工廠用地;事實上,過往不少新開發的工業區,絕大多數都是由農地變更使用而來。
由於缺乏環境保育的觀念以及工廠為了節省成本,這些被非法使用的農地常常呈現出各種嚴重的環境問題,造成土地的負擔與農作物和環境的汙染。
在中央及地方政府的放任下,農田早已變身為各種投資標的,以至於農地價格不合理的飆漲,一○七年時平均每公頃價格高達四千八百零三萬元,真正的農民怎麼可能買得起?儘管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承諾,將會全力協助缺地的青農租地,並依據「全國國土計畫」保留農地供青農使用。但是農地價格居高不下,可以就地合法的違規工廠,數量又如此龐大,農地遭到占用的問題無法有效解決,發展農業困難重重。
以目前每人每日平均兩千大卡的熱量需求來估算,在糧食完全無法進口的情況下,國內應該至少維持七十四萬到八十一萬公頃的農地作糧食生產之用;這也是全台農地總量最起碼的需求。
保護農地才能維持糧食自主,因此,農地農用可說是國安問題。樂觀者認為,《國土計畫法》實施後,土地分區使用的規定已明確,也不再可以任意變更,因此農地被蓋工廠與農舍的亂象,可望得到改善,農地可望回歸農用。而這需要政府確實具有落實土地分區使用的意願,對違法與非法使用者,施以鐵腕、強力執法取締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