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北市各高中每年都有電費缺口,其中建中和北一女的學生人數是北市公立學校最多和次多,電費額度也「數一數二」高。建中每年電費約八百多萬元,還一度超過九百萬元,扣除教育局編給建中的電費預算,年年缺口超過四成。
北一女也面臨同樣窘境,之前學珠樓啟用後用電量大增,二○一七年電費高達八百一十萬元,但是教育局度核撥電費僅三百七十萬,經校方函文求助後,再撥一百五十萬給北一女支付電費,還有近四成缺口。
其他學校如成功高中,教育局編了三百五十二萬元作為電費,但當年度電費實支為六百六十二萬;中山女高一○七年度電費支用約五百三十萬,教育局支出部分,僅三百九十八萬;復興高中一○六年度電費五百三十萬,其中約四百萬由教育局支出。
這動輒百萬的電費「缺口」,依規定籌款來源是各項「代收代辦費」,以課輔費為例,結餘款本可拿部分來買實驗器材等教學設備,現在就只能拿去繳電費,上課品質較差,「但電費不能欠,不然就會被斷電。」
其他費用來源,包括場地收租、補修學分、泳池、賣教科書和教師巡堂、辦理學測或會考、工程管理費、學校申請教育部、科技部計畫的各項收入和結餘,甚至動支校內小金庫的「其他準備金」,都拿來填補電費缺口。
各校喊電費預算不夠,但北市教育局也喊冤,主祕陳素慧表示,每年給學校的電費預算「大家都花不完」,還有剩。那麼為什麼學校和教育局的認知差距這麼大?
建中指出,校務推動每年仰賴兩筆錢,一筆是教育局給的預算,一筆是校內各項代收代辦費。代收代辦費專款專用,用不完不能存下,教育局給的預算若能省吃儉用,剩下的隔年還可作為校內其他準備金。因此,學校會計會盡量先勻支各項代收代辦費付電費,對公部門的預算則能省則省,造成電費預算都「用不完」的錯覺。
但教育局強調,預算編多少給學校,學校就應該執行,不應想著「存錢」。未來預算怎麼編?陳素慧說,一○八年度起,電費預算編列方式修正,改以實支實編「需要多少就編多少」,如有額外的大型活動與競賽要增列,業務科同意後會編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