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Google總部昨天宣布簽訂多年期合約,採購台灣再生能源電力(綠電),提供台灣資料中心的營運使用。Google買綠電創下三個第一,分別是二○一七年《電業法》修訂後的第一件企業採購再生能源案、Google在亞洲第一次買再生能源、以及在台灣是首度透過台電併網傳送再生能源的第一案。
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昨日表示,據《電業法》,綠電已可自由買賣,雙方可自行協商購電價格。他也表示,太陽光電已有競標案,未來離岸風電也有競標案,價格都會下降;此外,經濟部未來依《電業法》,將規畫電力交易平台。
Google表示,10mw綠電包含實際的用電和憑證(REC),將視天候、尖離峰時段等因素調配供資料中心使用。環保社團「環境資訊中心」評估,綠電多採合約價,以電力價格(平均電價每度二點六元)加上綠電憑證的行情價(約每度一至二點二元)初步估算,將電與憑證一起賣出時,每度約為三點六至四點八元。
Google透過開發夥伴Diode Ventures、台鹽綠能、雲豹能源以及永鑫能源的部署設計,採「魚電共生」方式,由約四萬片太陽能板發電,以架高方式架設在養殖場魚池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