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振興台灣經濟,政府正制定減稅計畫。財政部日前表態,產創條例明年底落日後,四大租稅優惠研發抵減、天使投資人半數投資額抵稅、有限合夥創投「穿透課稅」、員工獎酬股票擇低課稅將延長十年。
如果減稅可以救經濟、吸引外資投資,那麼為什麼馬政府執政時期,把台灣的營所稅從與中、韓、日相當的百分之二十五,降到與港、星相當的百分之十七,對投資沒有相對助益?
此外,廠商也沒有因為台灣的營所稅率較亞鄰國家低,而轉換生產基地,而這次有台商回流,卻是因美中貿易戰影響。可見租稅並非吸引企業投資的唯一條件,我們至多只能說稅負高低,只是觀察投資流向的一個因素,投資流向要流到哪裡去,是有很多的考量;譬如一個國家的法律和制度對外商友善程度。
尤其我國政府以往數十年來,以租稅減免與優惠來刺激經濟的效果十分有限,不僅遭外界質疑獨厚特定產業,阻礙產業轉型和升級,更糟的是,因為促產條例造成國家每年龐大的稅收損失,國民租稅負擔率持續降低,使大規模減稅的惡果已逐一浮現,其中包括沒錢投資公共建設與執行重大政策,以及國債逐年升高。
然而對於產創四大租稅優惠,將延十年,財政部長蘇建榮喊話,不希望企業享受租稅減免後盈餘增加,只是配發股利或只讓大股東獲利,而是要適度為員工加薪,或是增加雇用員工。
按過去案例與經驗顯示,台灣的總體稅率這麼低,減掉的都是富人稅和高科技產業的應繳稅,但基層勞工及眾多受薪階級受惠有限,不僅有圖利富人的疑慮,亦導致台灣貧富不均問題益發惡化,而稅制不公是主要原因。
魏世昌(宜蘭市/資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