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公職選舉投票期近。有近五十所大學的學生組織投票列車,每人只須付一百零一元即可搭遊覽車回家投票;有的路線已售票近九成,可見反響熱切。如果沒有這麼便宜的列車,以北高間高鐵車票為例,投一次票,去回程車資近三千元;如果是打工學生,這筆旅費相當十天生活開銷,還有調班請假的麻煩,就極可能放棄投票。
四年前地方選舉時,台北市有柯文哲熱,曾激盪年輕選民投票潮;當年是個別學校集資包租投票專車。今年高雄市有韓國瑜熱,雲林縣長候選人張麗善,六月就在新北市豎立廣告看板,召喚北漂鄉親子弟回鄉投票。
輿論甚至分析,韓國瑜熱已外溢至大陸台商圈,大陸台資企業聯誼會估計,今年買飛機票回台投票的人數會超過十五萬,比四年前多。
可以預期,投票日前後的鐵公路車站、兩岸機場,會出現人流穿梭、一位難求的現象,直可與傳統節慶日類比。
以現代這麼發達的通訊科技與網路功能,一個有為的政府,一個對自己有信心的政黨,不論為擴大民主參與計;還是為減輕選民身心、荷包的負擔,都應該訂定方便選民行使投票權的辦法。民主先進國家早有不在籍投票法制,選民可以提前投、委託代投,也可以郵寄選票;四十年前,遠離家鄉到台灣教書的美國傳教士,就能隔著大洋行使總統投票權。今年美國期中選舉,投票日前兩天,已有二千餘萬選民先投完票了。
台式民主發展逾六十年,迄今不敢實施遠距通訊投票辦法,研議中的不在籍移轉投票法案,死抱住「由選民本人、親自、在投票日當天、前往投票所投票」等刻板原則。且適用範圍設定為中華民國治理區內的選舉人,排除旅居海外,包括在大陸讀書就業的台灣公民。
朝野政黨雖都同意降低公民投票權年齡為十八歲,擴大民主參與;但對遠距通訊投票能導入的更多民主參與,卻持負面思考,認為若發生作票舞弊,影響惡劣。
傾綠政、媒、學者,先是擔心軍公教意識形態偏藍,部隊駐地屬封閉環境,若允許留守官兵在營區投票,或讓不克返鄉的公教選民異地投票,可能變成國民黨投票部隊。後來台商西進,台幹台眷隨行,加上赴陸求學的青年愈來愈多;綠營民代更質疑開放通訊投票,幾十萬甚至近百萬的留陸公民真能以自由意志行使投票權嗎?
由於負面思考,和政黨算計選票得失,遲不實施遠距通訊投票,已形同剝奪某些選民群體的公民權利。如此民主,民意基礎既不周延,即難期能推行關照各方需求的衡平政策。
舉兩岸政策為例,旅陸台民申領大陸居住證,竟遭其原鄉台灣的政府歧視性對待,強制登記列管,甚至威脅取消公民權利。
觀察家早有評論:「Bad officials elected by good citizens who do not vote.」(壞官員是由不投票的好公民選出來的。)民主就在於擴大參與,唯有各群體都行使公民權,才能產生好官員,推行衡平政策。現代已是四海一家的年代,選民移居非戶籍地是常態,政黨、政府必須正視他們的需求,補足選制缺角。
選民需要遠距通訊投票,今年來不及了;但兩年後的總統選舉,四年後的地方選舉,及未來更多次選舉,不應再拖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