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核定,社工等政府或學校的聘雇人員,回溯自七月起可比照勞退條例,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不再是離職時要一次領完離職儲金,且符合條件者可領月退,估計有近三萬人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現行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聘雇人員在離職或退休時適用「離職儲金」制度,僅能將離職儲金一次領完,不能選擇領月退,且換工作時年資無法累積。為保障聘雇人員的退休生活,行政院和考試院合作完成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她指出,賴清德已核定,七月起機關學校的聘雇人員可選擇改採《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勞退制度,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換工作時年資可以接續,且年資十五年以上可領取月退休金。
她並解釋,所謂的聘雇人員,工作性質包括社工、學術機構研究員、職務代理人等,根據去年十二月的統計,全國聘雇人員有二萬八千多人。而今年七月一日仍在職者,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正發布日起三個月內,可選擇要使用離職儲金制度或勞退新制;七月一日後到職者則適用勞退新制。
Kolas Yotaka說明,聘雇人員適用勞退之後,提繳金額也將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的級距,公提和自提金額都會稍微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