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政部下會期將推動扣除額稅改方案,財政部蘇建榮昨天表示,增列長照扣除額目前有共識,至於立委提案新增健康檢查扣除額也會「審慎看待」;在考慮稅損下,會配套考慮調整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財政部高層透露,新增長照扣除額,並將健檢費用納入醫藥生育扣除額是修法方向。
在薪資所得核實減除方面,蘇建榮表示,較可能納入的項目,包含業務人員的交通費,以及差旅費等,但須考量直接相關而且必要等合理的原則。他舉例,助理費列入的爭議就比較大。
蘇建榮表示,扣除額稅改方案九月底、十月初送進行政院,預計十月中將送到立法院,修法通過後明年元旦上路,後年報稅時適用。
金管會希望可新增長照保險扣除額及台版個人儲蓄帳戶(TISA),對此,蘇建榮表示,如果保險支出不課稅,保險給付就要課稅,但目前現在保險給付不課稅。也就是說,因為目前保險給付已經沒有課稅,所以保費支出不能抵稅,現在有二點四萬元的扣除額已經很優惠,未來應不會增列長照保險扣除額。
至於TISA的部分,蘇建榮說「希望不要」,因為投資人買基金可抵稅但直接買股票卻不能抵,會有差別待遇,有違租稅公平原則,況且股利稅改後股利所得可分離課稅,已經相當優惠。
未來長照扣除額列入後,哪些長照支出項目可以扣除?蘇建榮說,方案細節還在研究中,要考慮需求性和合理性,並配合政府的長照政策。政府有提供長照服務,民眾也有自聘看護,所以合理的可扣除金額還要再評估,不會有排富條款。
蘇建榮指出,長照的定義和範圍要如何認定,包括機構費或看護費等,到底是不是用於長照必須認證,一定要有配套的作法。
另外,有關海外資金匯回所得認定簡化方案,蘇建榮坦言「當時是比較單純的想法」,因為資金回流不只是財政部稅要課不課的問題,必須全盤考量,包括對洗錢防制、匯市安定、金融穩定及金融管理的影響,各部會有不同的意見,因此應已胎死腹中。
長照扣除額
刻不容緩
台灣愈來愈老,承受長照壓力的家庭愈來愈多,政府宣示積極布建「平價、優質、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但卻缺了最實際及最需要的的一環,就是長照扣除額,政府有必要儘快推行並公布相關規定,好承受長照之苦的家庭及早因應,減輕經濟壓力。
財政部高層表示,未來長照扣除額將研議一個額度,憑長照支出相關單據憑證列舉扣除,不會有排富條款。
要符合抵稅要件,必須受照顧者要符合相關規定,例如適用長照2.0的資格、符合衛福部聘雇外勞的條件等;支付長照費用並申報抵稅者必須是本人、配偶等符合扶養受照顧者的相關規定。至於可以列報抵稅的費用,包括聘雇看護、長照機構、日照中心、安養機構、居家服務等。相關機構、聘雇人員當然都要符合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