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新北市府昨宣告將對深澳電廠案啟動訴願與行政訴訟,要求撤回環評。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質疑,在地居民可以主張會影響健康而建立利害關係,但新北市府是公法人,既不是環評結論的相對人、也不是自然人,如何建立利害關係?他質疑新北市府「作秀作過了頭。」未來如果被行政院法規會以訴願不合法駁回,是否又混淆視聽說是護航?
行政院長賴清德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找電廠的場址並不容易,從早期規畫就選定深澳」,目前仍會持續溝通,希望盡速釐清各方意見,期待能順利落實。他說,興建深澳電廠主因,是北部(北北基宜桃竹)用電量占整體發電百分之四十,但發電量才占百分之三十四,有百分之六不足。
賴清德說,因為確立二○二五非核的前提,剩下的選項就是火力與再生能源,占八成的火力發電,不可能全是天然氣,必須有相當比率的燃煤,「我們能做的就是降低燃煤汙染」。
針對新北市向中央提起訴願,詹順貴表示,新北市府說不會核發生煤許可,這是市府權力,環保署當然尊重。但依台電規畫期程,第一部機組要到二○二五年才會興建完成併聯發電,那時候的市長才有權決定,即將卸任的朱立倫適合把話講得這麼滿嗎?
環保署署長李應元也說,理解並尊重新北市府作法,但深澳環評過程嚴謹,台灣環保只有太嚴、沒有太鬆的問題。訴願後如還有意見,還可透過司法體系行政訴訟,這代表整個國家的民主制度,對此表示尊重。
李應元指出,許多國家包括日本都往超超臨界機組發展,新竹到台北產業鏈有許多世界重要廠商,包括台積電,這樣的經濟動能為世界不可或缺;支撐這樣的產業要有穩定電力,須是汙染最少的,深澳環差結果在委員會報告過,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都可減少將近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