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澳案 新北提訴願

 |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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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呼籲中央應重視民眾健康及空氣品質,撤銷深澳燃煤電廠通過之處分。圖/蘇健忠

【本報新北訊】環保署上月底公告通過「深澳發電廠更新擴建計畫」審查結論,新北市府昨天提起行政訴願。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說,反深澳電廠自救會雖已提出訴願,但市府不看好行政院「球員兼裁判」的結果,決定雙軌並行也提訴願,為日後行政訴訟長期挑戰作準備。

深澳電廠環境差異分析報告今年三月十四日成功闖關,五月九日深澳案過關,六月二十八日公告,依規定須於一個月內提出訴願。

劉和然說,「台灣天空很脆弱,自己天空要自己救。」訴願是向市民展現捍衛新北的決心;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將於三個月內回覆結果。同時新北市將不核發生煤許可,以最嚴格標準監督電廠。

自救會昨天聲明指出,深澳電廠自規畫至今,未曾向瑞芳、基隆鄉親詳細說明居民健康及對環境生態破壞等資訊。台電後來表示只願在營運前提供對居民健康評估報告,讓人感覺是「橫柴入灶」。

侯支持 蘇堅持安全無汙染

國民黨新北市長提名人侯友宜說,他從頭到尾都反對興建深澳燃煤電廠,深澳電廠環評案沒有經過正當程序提出環差,新北市府當然會採取法律行動。

民進黨新北市長提名人蘇貞昌則表示,新北市四百萬名市民要過好生活、工商要發展都要有穩定的電力,但也堅持用電要「安全、不能有汙染」,如果不安全有汙染,他絕對不准過關。

針對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批提訴願是作秀,劉和然表示遺憾,「訴願有無代表性,不是他說了算,我對當年環保鬥士、如今的詹副署長已經完全不抱期望。」市府訴願對象是行政院而非環保署,詹不要急著當台電發言人、忙著下指導棋。

劉和然還說,近日空汙法修正,號稱要改善台灣空氣品質,但政府卻要蓋違反世界禁煤減碳趨勢及空汙修法精神的燃煤電廠;增加燃煤電廠,設再多醫院也不夠,中央和台電顯然輕忽新北捍衛決心,也低估民眾反彈聲浪。

政府機關是否可提訴願、行政訴訟?義務律師團代表陳憲政說,新北市府主管瑞芳保育區及生煤許可權,法規賦予決策權力,且地方漁業、環保工作都是自治事項,市府是利害關係人,依法規可提訴願。為避免訴願失利,離深澳電廠九百公尺的瑞濱國小也列名;日後行政訴訟,不排除和深澳自救會等民間團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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