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礁溪天主堂與苗栗頭份陳家祠堂被拆毀,這兩則新聞對於台灣社會似乎「不痛不癢」,古蹟建築存在久矣,何以總到文資審議時,才遭到破壞?因為政府只考慮了「保存」,而要解決「保存」就需要時間、誘因、溝通等配合,才能將「所有權人」的問題解決。
一、落實普查與提出計畫。若政府能深入普查,就能安排出文資保存的優先順序,提出「維護計畫」,讓所有權人免去龐大維護費用而擔心,也透過計畫提出「再利用」計畫,以住屋為例,配合所有權人意願,畫出公共空間做為分享,便可免去圖利問題,也可解決「空屋古蹟」的問題。
二、成立中央古蹟銀行。目前古蹟保存仍賴中央預算,若是中央部門成立古蹟銀行,募集民間有意願挹注的「涓涓細流」,遇到緊急文資保存,可免公部門公文流程的時效,對於推動全民文資保存也有單一窗口。古蹟銀行也可因自身經費,將拆卸下來的木料、磚材石料,經學者專家評估後,進行分類系統存,可免舊料遭有心者覬覦,對於舊料再利用也能有所助益。
三、成立台灣古蹟保存園區。日前故宮南院提出計畫吸引參訪人數,若利用故宮南院本身腹地成立古蹟保存園區,除故宮就有「修復」能力外,配合雲科大與南藝大相關文資保存科系,讓古蹟易地保存有了腹地,也提供了文資保存場地,從「拆遷、組合」也提供訓練台灣文資保存人才,而在這園區向民眾說明「拆、修、組」的過程,大至建築本體、小到雕花小作,透過現場的實作說明,讓台灣的存資保存向下扎根,也讓民間有意自費保存者有對口的單位。
黃如輝(嘉義縣╲淡江歷史研究所碩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