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欽杉(嘉義縣/南華大學講座教授)
行政院長為了救經濟,提出「金融發展行動方案」。副院長施俊吉表示,台灣銀行體系有四十兆存款,上市上櫃公司的市值有三十七兆,保險業有二十三兆資金,全部加起來剛好一百兆。這一百兆是我國人民的財富,高達國民生產毛額的五倍,也是政府總預算的五十倍。
施俊吉認為,利用金融力量來協助經濟成長,幫助各行業獲得所需資金,這是政府一定要做的事情。
按照施俊吉的說法,全國民眾恐怕要提心吊膽了。就以前述構成總數一百兆的三個數字加以分析:台灣銀行體系的存款四十兆,本質上是銀行體系的負債,全國存款人是債權人。
上市上櫃公司的市值三十七兆,是指所有上市上櫃的有價證券,若各依照其參考日期收盤價格計算,可以推定總市場價值為三十七兆,並不代表有真實的資金三十七兆。更何況上市上櫃的有價證券,屬於其持有人所有,而不是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所有。
保險業有二十三兆資金,這是保險業者向投保人收取的保險費收入,確是保險業者擁有的資金;但是,保險業者收取保險費後,除了留存部分理賠準備金外,應該大多數資金已經轉投資,而不可能把大部分保險費都當作閒置資金。
如果行政院企圖激勵全國存款人將存款提出來供政府使用,勢必發行具有足夠吸引力的國庫券或公債。
但是,一旦全國存款人從金融體系提取出大部分存款,對於整個金融體系的可能嚴重衝擊,政府必須詳加檢視。
如果行政院企圖鼓勵全國有價證券持有人出售股票和公司債,將資金提供給政府使用來救經濟,當然政府所發行的公債利息必須能夠比原來有價證券更有吸引力。
同樣的,如果所有的有價證券持有人,都肯配合國家政策,完全不再持有上市上櫃公司所發行的股票或債券,將會是不切實際的期望。
所以,行政院所舉的一百兆資金中,除了保險業仍未轉投資的閒置資金外,未經審慎推敲而貿然加總起來,就提出「金融發展行動方案」,恐怕不只無法發展金融,對於救經濟、解決民生問題,也只是牆上的畫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