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合理扣除薪資所得者的必要費用

 |2018.06.11
1348觀看次
字級

針對治裝費未能在薪資所得內當作費用扣除而遭到補稅,名模林若亞聲請釋憲,去年初大法官釋字第七四五號認為,「薪資所得未許實額減除費用,不符憲法第七條平等權保障之意旨,財政部應於二年內,檢討修正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財政部將於本月份提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讓薪資族報稅時可採用二十萬元的定額減除或核實列舉扣除,兩者擇一。

據財政部的初步構想,可核實扣除的費用包括差旅費、行車油費、治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所屬工、商、公會會費、助理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共七大項,且其中部分費用項目將訂定扣除上限。

由於二○一八年度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已調高為二十萬元,財政部擬議中的定額減除部分,既然不需要提供支出單據或憑證,該減除的定額勢必以該二十萬元為上限,並以薪資所得的「必要費用」名義取代現行的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而符合規定的必要費用超過二十萬元者,才有選擇採取「核實列舉減除」的需要。

在七大類別費用中,財政部擬針對治裝費、進修訓練費、助理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等四大類別,設定單項減除上限。差旅費列舉的要件是工作地點間移動且支出達一定金額以上,並須由雇主出具證明;行車油費的要件限國內工作地點間的移動,且經常發生,聘僱契約明定雇主不負擔,因此屬於通勤概念的交通費用遭到排除。

治裝費要件是「專供」所從事行業工作使用,且聘僱契約明定雇主不負擔,顯然是針對特殊的「表演人」的重大支出項目,暫訂為薪資收入的百分之 十以內。進修訓練費的要件為進修訓練及專業書籍期刊支出,但不含語言或電腦軟體操作訓練費,應「專屬」工作特殊技能所需。

財政部的構想尚屬合理,也正面回應了大法官釋憲的要求。但仍有幾點建議,可供財政部參考。首先,財政部估計採定額扣除方式的稅收損失約二百六十一億元,其實此一數字嚴重高估。因為今年初股利稅改方案就已決定提高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至二十萬元,稅收損失不應重複計算。更何況,過去薪資所得沒有必要費用的扣除,代表政府已經從薪資所得者溢收了所得稅多年,既被判為違憲而改正,也不應該太計較稅收損失。

其次,定額減除既然以二十萬元為準,代表納稅人蒐集相關「必要費用」的憑證加總起來要超過此一額度,才有必要選擇採取「核實扣除」方式,舉證的成本很高,且容易遭到稅捐稽徵機關的剔除,除了特殊職業的(如表演人的治裝費、教授的進修訓練費用,包括書籍期刊等)外,多數的納稅人不太可能會選擇核實扣除。

因此,定額的門檻定得愈高,愈有節省徵納雙方交易成本的效果,這是財政部在稅損之外,應當納入考量的無形卻具體的效益。

也因此,再訂定七類必要費用項目的範圍和金額上限時,財政部不需要太過於嚴苛,以免納稅人藉故再提起釋憲,紛爭沒完沒了。如通勤費用不妨放寬納入,納稅人在負責舉證的壓力下,能夠申報的相關費用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每月不太可能超過該定額的門檻。若很容易超過該二十萬元的門檻,則表示定額的門檻在實務上偏低,該調高了。

建議這些「必要費用」的扣除,不宜使用「列舉」的名義,以免納稅人誤以為屬於「列舉扣除額」,引起不必要的反彈。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