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慧開法師(佛光山寺副住持、南華大學專任教授)
「安樂死」的迷思與盲點之四:「安樂死」美麗言辭包裝底下不為人知的事實情況
我曾在去(二○一七)年刊出的〈「安樂死」的迷思與解套之方〉系列文章中,提到美國密西根州的退休病理學家傑克.克渥基安醫師(Jack Kevorkian, 十九二八~二○一一),他發明了兩種助人自殺的器材(分別命名為Mercitron與Thanatron),而且直接在旁邊幫助自願安樂死的病人,提早結束生命,人稱「死亡醫師(Dr. Death)」。他公開提倡透過「醫師輔助的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完成所謂「末期病患」的「死亡的權利(the right to die)」與「死亡的尊嚴(the dignity of death)」;他生前聲稱已經協助了至少一百三十名患者結束生命。十九九九年,克渥基安醫師因為二級謀殺罪被判處十到二十五年徒刑,自十九九九年入獄服刑八年,於二○○七年六月一日,他同意不再為病人提供自殺建議及協助,不參與任何涉及「安樂死」的輔助自殺行為,也不鼓吹或談論有關輔助自殺的過程,在此條件下獲得假釋出獄。
社會大眾很容易被「安樂死」的美麗言辭包裝所迷惑,諸如:「死亡的權利」、「死亡的尊嚴」與「自我掌控生命」等等。克渥基安曾說:「我幫助病人的目的不是造成死亡,我的目標是結束痛苦,它(意指「安樂死」)必須被合法化。」如果真的是出於悲天憫人的善心善行,為什麼克渥基安會被判處重刑而坐牢?那不是天大的冤枉嗎?請各位讀者先看完我下面所引述的事實內容,然後再作判斷。
根據《底特律自由報(Detroit Free Press)》的報導,在克渥基安的幫助下「被自殺」的一百三十名患者中,有百分之六十並非末期病人,至少有十三人未曾抱怨過身體疼痛。該報導進一步斷言,克渥基安對於患者的診斷諮詢過於簡單草率,至少有十九名患者在與克渥基安初次見面後不到二十四小時就被「安樂死」,簡直是草菅人命!至少有十九件案例欠缺精神症狀檢查,其中有五人有抑鬱症病史,儘管克渥基安有時候會被提醒,病人不舒服、不快樂的理由其實是醫療狀況以外的其他因素,但是他完全不予考慮。非常諷刺的是,克渥基安自己在一九九二年寫道,在執行輔助自殺時,總是需要諮詢精神科醫生,因為一個人的「精神狀態是最重要的」,很顯然是說一套做一套。
該報導還指出,至少有十七名患者因為慢性疼痛而求助於克渥基安,但是他卻沒有轉介給疼痛專科醫師。有時候他還沒有得知病人完整的病歷記錄,就逕行幫病人自殺,至少有三件由克渥基安輔助自殺的案例,在解剖驗屍之後,發現「被自殺」的人根本沒有任何身體疾病的跡象。Rebecca Badger是克渥基安的病人──同時也是有精神問題的藥物濫用者,卻被誤診為多發性硬化症。
該報導還說到,克渥基安的第一個「安樂死」患者珍妮特.阿德金斯(Janet Adkins)根本就還沒有和克渥基安談過話就被挑選要率先執行「安樂死」,克渥基安只是和她的丈夫談過話而已。當克渥基安在要幫她自殺的前兩天,第一次見到珍妮特時,他「根本沒有真正用心去確認阿德金斯女士是否真的希望結束自己的生命」,這段話是密西根州上訴法院在一九九五年的一項判決所陳述的,該項判決堅持克渥基安的行為嚴重違法。【慧開按:珍妮特.阿德金斯女士生前是一位任職於大學的殘障輔導員,當她被診斷得了阿滋海默症的那一天,就下定決心要「安樂死」。顯然她的丈夫和兒子也支持她的決定,而且她丈夫還為她找上克渥基安醫師,以至於克渥基安還沒有跟她談過話,就決定讓她成為自己的第一個「安樂死」病人。】
根據《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雜誌的報導:「研究克渥基安醫師的人認為,雖然(那些被「安樂死」的患者當中)有許多人的病情惡化,可能是癌症或神經系統疾病,但通常都不是末期的,驗屍報告顯示有五個人完全沒有任何疾病。那些來找他協助自殺的人,女性多於男性,往往是未婚的,並且在和醫生交談時通常會很不自在。只有略多於三分之一的人處於疼痛情況,有些人可能只是患有疑病症或憂鬱症而已。」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