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融業者表示,比特幣現在處三不管地帶,沒有主管機關,必須先找出主管機關,才能納入規範,防範可能的洗錢疑慮。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投資招攬活動愈來愈多,就像其他貨幣或商品一樣,可能成為隱匿犯罪所得或洗錢等工具。官員表示,比特幣交易目前在國內未被承認,也無法令要求規範,的確容易成為防制洗錢的漏洞。
金融業者說,以目前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為例,雖然有銀行提供金流,但銀行很難知道比特幣交易平台帳戶裡,還有哪些客戶。例如甲、乙等投資人透過超商代收付,資金匯款到比特幣交易平台在銀行的帳戶,對銀行來說,開設帳戶的是比特幣交易平台,這個帳戶裡可能有很多客戶,銀行無法知道戶頭裡背後有多少客戶,要對「客戶的客戶」做CDD(盡職調查)、KYC(認識你的客戶)是不太可能的。但若將交易平台納入規範,就可要求交易平台對其所有客戶進行CDD、KYC。
業者表示,要防制洗錢,除從比特幣交易平台著手規範,也要有主管機關,以日本為例,比特幣交易平台是合法化的,平台的主管機關是金融主管機關。知情官員表示,目前國內有兩個比特別交易平台,不少外電報導也指出,還有其他比特幣交易平台預計今年來台開設,洗錢防制問題確實需要加以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