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全國使用桶裝瓦斯總計有五百零六萬戶,多數消費者都被要求支付三百至五百元不等鋼瓶檢驗費,消費爭議不斷,消保處昨天公布最新規範,最快二月底業者不得將檢驗費轉嫁至消費者身上,若消費者使用桶裝瓦斯超過一年,業者才可收四百元以下的使用費。
去年度消保處總計收到一百五十多件桶裝瓦斯申訴案,其中業者要求鋼瓶檢驗費爭議占二成六、瓦斯鋼瓶押金無法退還占五成三。
為解決相關爭議,消保處與經濟部擬定「家用液化石油氣供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消保處表示,桶裝瓦斯的容器為業者財產,檢驗費由業者負擔,不得再轉嫁至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