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為強化金融業公司治理,會啟動金融法規修法工程,重點有三;包括規畫應由自然人擔任銀行董事,取代法人董事,其次是落實金金分離、強化產金分離,同時一定會提高銀行業罰鍰上限。顧立雄說,現行法規允許法人/影子董事,是有權無責的設計,但若主管機關不先畫出一條線,就要大家說不能發生利益衝突情事,那是違反人性。
顧立雄昨天在新春記者會中表示,公司法允許法人董事代表人出任董事,這種設計有權無責,因為出事誰要被究責?是法人還是代表人,目前沒定論。他說,法人董事還有隨時被指派和改派問題,導致無法好好做好董事工作,自然人董事則能做滿任期。
外界關切的產金分離和金金分離議題,顧立雄說,推動金金分離是既定方向,這是另一個人性問題。他說,金融業者若要同時經營產業或同業,主管機關必須先畫出一道界限,若不畫出一條線,就要求金融機構不能有利益衝突,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違反人性,金管會事先會畫出一條紅線。
金管會書面資料表示,企業集團若投資金融機構,持股比率未超過百分之十、且不取得董事席次介入經營,屬純財務投資行為,金管會無特別限制;但若企業集團欲取得金融業董事席次並介入經營,為避免違反競業禁止及利益衝突,得參與經營的金融機構家數擬以一家為原則。至於公股如何規範,金管會表示,政府為金融機構大股東者,所指派法人董事代表人代表政府利益,不易有利益衝突,但代表人選任仍宜由外部人兼任被投資金融機構董監事。
針對兩岸金融交流,顧立雄坦承,最上層級的兩岸金融三會沒有任何進展,但金管會與對岸監理單位的工作層級實質交流並未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