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凌晨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非常樂見修法通過;農委會將成立專責的「農田水利署」,水資源調度將更靈活,服務區域更大,更能保障農民用水。
對於外界批評水利會改制後,財產將被國家沒收,徐國勇也澄清,水利會原本財產將成為基金,專用於水利會及農民身上,政府其他機關不會用到一毛錢,農委會還將編預算支援農田水利會。
徐國勇表示,目前農田水利會服務的農田,大約只占所有耕地的一半,還有三十幾萬公頃的農田沒有得到服務;改制為公務機關後,水源調度可更靈活、更有效利用,過去沒受到水利會服務的農民,也可受到國家整體服務。
不過,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水資源作業基金一○七年度預算評估報告」,包括彰化及雲林農田水利會、台中農田水利會,尚積欠近八點三億元水權費,經濟部應先拿出解決之道。
立院預算中心表示,相關農田水利會欠繳農業用水管理費,已影響各項設施正常功能,水利署應出面協商,要相關水利會提出分期還款、清理計畫,避免造成水資源作業基金債權損失。
預算中心指出,經濟部水利署依水利法制定「集集共同引水計畫營管費用分擔及原水單價計算」與「集集攔河堰營管費用分擔及原水單價計算檢討」兩案,要求彰化及雲林農田水利會繳納集集攔河堰營管費用;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經濟部再根據水利法發函,要求台中農田水利會應繳納石岡壩營管費用。
但經濟部要求彰化及雲林農田水利會自民國九十一年起每年繳交六千一百五十五萬餘元農業用水營管費用,九十七年起又調降為每年三千六百九十七萬元,彰化及雲林農田水利會卻自九十一年起分文未繳,至前年底止,累計欠款約七點○二億元。
預算中心表示,台中農田水利會自九十八年起被要求年繳二千零八十一萬餘元農業用水管理費,但僅繳交兩年,一百年起就不再繳款,至前年底止,累計欠款也近一點二五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