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案 馬控北檢洩密

 |201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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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前左)昨天下午親赴台北地檢署控告北檢偵查三中案時洩密,在法警室中辦理相關程序。圖/中央社

【本報台北訊】前總統馬英九不滿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卻透過特定媒體釋放不利他的訊息,昨天親至北檢告發北檢檢察長邢泰釗、主任檢察官王鑫健等人洩密,創下卸任元首告發現任檢察長首例,也至高檢署、最高檢聲請移轉管轄。高檢署表示,馬英九有權聲請,高檢收案後分案,由承辦檢察官審核。

馬英九在博愛特區步行四百五十公尺、到三審級檢察署遞狀。檢界人士指出,若北檢辦案明顯傾斜,「案子自然要交出來」。

馬:離譜誇張 忍無可忍

馬英九說,告發邢泰釗、王鑫健涉洩密,實在是忍無可忍,因為從北檢重啟偵辦「三中案」以來,一直有各種扭曲事實的錯誤傳聞,他基於尊重司法,始終隱忍不發;直到上月二十九日,到北檢應訊十四點五個小時後,各種違背事實、離譜誇張的偵查細節,不斷被少數媒體報導,而這些媒體得到的所謂「獨家消息」都是片段且不真實的;這樣的洩密,是洩漏不實的秘密、選擇性的洩漏對被告不利的錯誤資訊。

馬英九質疑,有些部分合理懷疑是檢方洩密,例如查扣上百片光碟、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供稱等內容,除了檢方以外誰會知道?為什麼檢察官可以公然違反「偵查不公開」洩密呢?

馬英九強調,這些內容很多顯然是檢察官自行延伸或者斷章取義或扭曲出來的,例如「那就回饋給他」等內容,「我像是會說出這種話的人嗎?」北檢一再洩漏不實且扭曲的偵查細節,對比北檢檢察官起訴他洩密案的振振有辭,實在很可笑,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上周已要求北檢說明,但北檢都沒正面回應。

馬英九談到,這樣的偵辦已涉嫌違反「刑事訴訟法」所規定的公平辦案原則,北檢以及偵辦本案的檢察官,顯然已經不適任繼續調查本案。因此,馬英九除了前往北檢提告外,也徒步步行至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檢察署遞狀聲請將案件移轉管轄,盼檢察總長顏大和發揮檢察一體監督的職權,公平辦案。

偵查中移轉管轄 爭議多

馬英九律師吳柏宏表示,基於「檢察一體」原則,希望檢察總長移轉本案。但法界對偵查中的案件是否有「移轉管轄」的空間,也屢有爭議。

刑事訴訟法規範「法院職員之迴避」,檢察官也適用,事由多是推事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但馬英九指控的對象不僅僅是承辦檢察官,而是整個「台北地檢署」,等於是控訴北檢司法迫害。

刑事訴訟法第十條規定「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可移轉管轄。法界人士指出,檢察官偵查部分雖未明文規定,但應自動準用;當「整個地檢署」、包括首席檢察官都不被信任,被視為對當事人「有敵意」的北檢「應該把案子交出來」,檢察總長有檢察行政可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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