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游惠英
攤子立在路旁,行人匆匆,雨不停下著,把玉米、花生、菱角安置妥當,蓋上保溫布,老婆婆騎樓躲雨去了。
蒸煮食物的裊裊熱氣很快消失在寒風裡。
吸引我往攤位靠近的,是溫暖的食物和小時候不常吃到的水中落花生——菱角,十一月已是菱角產季尾端了,格外珍貴。
第一次吃菱角是母親從菜巿場買回來的,紫色未剝殼。那時沒有剝菱角的工具,只能用菜刀或剪刀,從菱角中間切開硬殼,剩下的剝殼工作就給想吃菱角的人去做。沒有工具的,就用牙齒咬,但僅限於牙口好者。
剛開始剝時被菱角的尖尾刺得想放棄,但是菱角鬆軟綿密的甘甜滋味,還是讓我拿起牙籤繼續往半顆菱角肉與殼的邊緣挖去;沒耐性時索性從中間挖;以為半顆菱角會完整掉出,結果菱肉因為鬆軟都碎裂開了。再後來,覺得牙籤不好用,就學大人抓住菱角尖刺把肉從末端往切口擠,得用些巧勁,不然擠到最後得到的還是碎開的菱肉。
剖半的菱角像龍角,整顆則像元寶、官帽。由於台南官田近年推廣種植,菱角在北部漸漸普遍可見。
剝下的菱角殼可回收利用,燃燒後產生的灰燼可灑於土壤,改善土質,而菱角據說還有抗胃癌效果。冬天吃菱角,不禁浮想聯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