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彰化訊】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三座鍋爐停工至今一年,彰化縣政府發現M22鍋爐所使用的生煤多年來違反環評承諾,蒐集台化每年售電量推估並以同業利潤標準計算,加重裁罰台化不法利得十二億元。對此,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昨日表示,台化決定依法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並聲請停止執行。
環保局掌握資料,台化彰化廠M22汽電共生鍋爐平均每月售電約四千八百多萬度,從二○○八年進口的生媒就不符合台化所承諾的生媒品質;若以販售每度電價最低一點九二元計算,推估到去年九月停爐為止,台化賣電營收超過九十七億元,依照同業利潤標準淨利率百分之十七來算,及扣除營業稅百分之五、營所稅百分之十七後初估不法利得約十二億元。
洪福源認為,彰化縣府的裁罰處分侵害台化合法權利,且嚴重傷害政府威信及公共利益,勢必造成業界寒蟬效應,影響業者投資意願。台化決定依法提起訴願等行政救濟,並依《訴願法》第九十三條規定,聲請停止執行。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燃煤操作許可證去年遭彰化縣政府駁回展延,台化申請訴願,環保署訴願委員會今年三月做出縣府另外依據適法性處分,環保局在六月撤銷台化M16、M17與M22鍋爐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與生媒使用許可,仍然駁回操作許可證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