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第一案 鹿窟事件 監委糾正國防部

 |2017.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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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一九五二年十二月間發生的「鹿窟事件」,遭逮捕及審判人數眾多,賠償及補償金額也最高,被認為是一九五○年代白色恐怖時期最大的政治案件。經過監察委員高鳳仙、楊美鈴一年半的調查,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國防部。

蔡政府上台後,推動《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監委調查「鹿窟事件」被視為轉型正義的第一案。監委表示,希望監察院的官方調查報告,對國家具有正向積極面對歷史的意義。

監察院在「鹿窟事件」發生六十五年後糾正國防部,意義何在?高鳳仙表示,政府是一體的,對機關的糾正,沒有期限規定;這次調查發現,當時許多村民被拘禁、嚴重刑求,軍隊恣意搜刮村民財產等,因無官方紀錄,無從依法獲得賠償或補償,有必要設法補救,才能落實轉型正義。

楊美鈴也表示,「鹿窟事件」後來雖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及《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共賠償五億四千萬元,但還有民眾未獲平反的部分,監察院建請行政院研訂相關法規,保障人民權利。

去年三月間,因憲兵搜索民宅引發濫權爭議,高鳳仙訪談販售白色恐怖時期文件的「再生.com 」胡姓負責人後,發現「鹿窟事件」有許多疑點待釐清,與楊美鈴申請自動調查。

調查期間,監委除向檔案管理局調取資料數百餘卷,也赴位於新北市石碇、汐止交界的鹿窟村現場履勘,訪談當地村民及諮詢相關專家學者數十人。

調查指出,一九四九年九月,陳本江及陳通和兄弟奉共產黨在台最高領導人蔡孝乾之命,於鹿窟地區建立基地及成立「北區武裝委員會」;一九五二年間,鹿窟基地改組為「台灣人民武裝保衛隊」,許多隊員是教育程度不高的村民。官方文件雖稱其為「鹿窟武裝基地」,係為配合共產黨解放台灣,但監委調查發現,因武器不多且性能不佳,隊員軍事訓練不足,戰鬥力相當低。

監委指出,國防部派軍隊三千八百餘人(國防部推估)至一萬餘人(民間人士宣稱),自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夜間起,對鹿窟山區展開圍捕,共逮捕及訊問八百九十六人,由保密局(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前身)於光明寺訊問,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九日始撤離。

總計,保密局將二百三十一名案犯移送偵查審理,判決有罪九十三人(死刑二十八人、無期徒刑一人);而以自新運用及感訓為名,淪為保密局偵防組組長谷正文私人奴僕者有十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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