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年都舉辦模範公務人員選拔,然而根據日前銓敘部所公布的「各政府機關選拔模範公務人員登記備查辦理情形」顯示,政府在辦理模範公務員選拔時,出現三個值得檢討改進的現象,那就是「中央比地方多」、「高官比基層多」、「男性比女性多」。
模範公務人員選拔,最重要的是要達成公正、客觀的準則,未來唯有設定比率選拔原則,才能避免再出現中央、高官、男性比較吃香的不公平、不客觀結果。
比率選拔原則,就是根據各類別人數占公務人員總數的比率,選拔出同比率的模範公務人員。
例如我國的公務人員中,中央各機關占比為百分之五十三點五五;地方則占百分之四十六點四五,將來選拔模範公務人員,中央與地方政府各占百分之五十四和百分之四十六。
其他簡任、薦任和委任,男性和女性,同樣按照比率選拔,如此就不至於再出現「中央比地方多」、「高官比基層多」、「男性比女性多」的不正常、不公平現象。
「獎由下起」、「懲由上先」,是領導統御的原則之一,但實際的情況並非如此,甚至經常是背道而馳,論功行賞時,基層靠邊站,高官優先享,而懲處責罰時,基層承重擔,高官輕輕帶過,難怪基層人員經常怨聲載道,此種情況再不改善,行政效率就不可能提升,行政革新就不會有成果。
蔡志鏗(台北市╲退休教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