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議立委提案修法,對於「納入天災假、颱風假,若雇主要求出勤,應另行補假,或加倍發給工資」,勞動部一概持保留態度。
現行規定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出勤及工資給付事項,以行政指引規範,立委認為公務員遇颱風停止上班,可以給薪給假,紛紛提案修改《勞基法》,比照公務員規定。
對於立委提案,勞動部態度保留。勞動部書面報告答覆,指工作日遇天然災害發生致停止上班期間,與「例假」、「休假」、「特別休假」性質不同,因此建議不予修法。
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表示,曾多次邀請勞雇及相關單位開會,但因各行各業出勤狀況不同,目前宣布停止上班上課起迄時間並不明確,且世界各國均未明確立法,希望再凝聚社會各界共識再議,願意1個月內召開公聽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