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當患者牙周病及蛀牙嚴重時,牙醫師經常會施以牙齦切除術。但牙醫師公會全聯會近年審查健保費用時發現,有醫師明明沒治療,仍虛報健保費,健保署決議訂定上限,以防濫用。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日前公告,增訂全民健康保險牙醫總額部門檔案分析審查異常不予支付指標,宣布明年起,同院所同一醫師每月申報「牙齦切除術」自第二十五次起將不予支付。
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科長張如薰表示,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針對牙醫師執行的「牙齦切除術」進行分析,發現超過百分之九十七的牙醫師每個月執行牙齦切除術的次數都在十六點五次左右,僅有相當少數、約百分之零點五的牙醫師會做到二十四點五次。
不過,考量醫療資源不足的偏鄉地區、特殊醫療服務計畫以及牙周病專科、牙體復形科等科別需求,決議讓這三類對象不受次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