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年八、九月間,台灣蛋雞場被驗出芬普尼雞蛋,全台一千四百五十九家蛋雞場全檢驗過一輪,最後確認四十四場驗出不得檢出的農藥芬普尼,分別為5ppb到153ppb不等,依照歐盟5ppb的標準已屬違規,但事隔一個多月,至今卻沒有任何一間違規畜牧場被罰。
立委黃偉哲日前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此事時,認為農委會應檢討制度面、維護公權力,林聰賢當場允諾,未來不排除修法,由中央直接開罰。
黃偉哲強調,當地方不願意開罰的時候,中央「也有權開罰」,否則以芬普尼雞蛋事件來說,花了這麼多人力物力,銷毀上百萬顆蛋,造成雞蛋價格崩跌,最後卻不了了之,沒有辦法遏止違規、違法的行為。
農委會防檢局長黃㯖昌表示,芬普尼雞蛋事件,到現在沒有一場違規牧場開罰,主要因為這是地方政府的權責,「而且的確有適法性的問題」,牧場違規超標很多都是十多個ppb,若依照「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有可能農民使用動物用的偽藥、或者是來歷不明的動物用藥,若農民強辯說,藥品並沒有噴在雞隻身上或根本沒有使用,實際上很難舉證。
「對蛋雞場來說,『禁止上市』就已經是相當嚴重的懲罰。」黃㯖昌表示,防檢局曾行文給地方政府,也提供法規依據,但裁罰機關確實是地方政府,法律規定很清楚,若要修法把權責拿回中央,操作上有實際的困難。
屏東縣動物防疫所所長李永文表示,迄今還沒開出罰單,主要是還在請示農委會,釐清是用「動物用藥品管理法」還是依「農藥管理法」處罰,因適用法規不同,罰金也會不同,待適法性釐清,就會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