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民進黨全代會昨天通過二○一八年直轄市和縣市長提名特別條例,宣告正式啟動二○一八年選舉布局;其中「柯文哲條款」備受矚目,不過選對會澄清,那不是「柯文哲條款」。
民進黨縣市長執政已二屆縣市如高雄市、台南市辦理提名初選,採民意調查方式產生,提名初選時程由選舉對策委員會統籌規畫。
非民進黨執政直轄市和縣市如台北市、新北市將由選對會評估整體條件後,提單一適當人選;如果選對會徵詢後有二名以上適當人選,協調產生單一適當人選。
如果協調後仍無法產生單一適當人選時,協調對象對解決競爭機制有共識,就採共識方式產生單一人選,如果協調對象沒共識,由選對會綜合評估後向民進黨主席提出單一人選建議,再由民進黨主席提名經中執會通過。
非民進黨執政直轄市、縣市長提名如果有特殊選情考量,得經中執會決議後,另訂方案執行。相關條款內容被各界解讀為是保留與台北市長柯文哲合作空間的「柯文哲條款」。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王世堅發言時認為黨應該自推人選,不要再和魔鬼交易,不要再被柯文哲綁架勒索。
全代會也有黨代表鄭寶清和鄭金隆等人提案,要求民進黨在台北市長選舉中提名民進黨員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