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加強推動都更,行政院將設專責機構,成立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負責執行都更及社會住宅興辦及相關不動產管理等七大業務,首波鎖定位於雙北等十二件以上公辦都更案,可望帶動上千億元營建等相關產值。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天將討論《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及《社會團體法》草案,其中國家都更中心條例草案,主要是在國內創設具都更及社會住宅專業的公法人組織,內政部高層表示,有了專責機構專業人士的執行,將能激發並擴增國內都更能量。
國家都更中心設置目的,主要是執行公辦都更案、協助民間推動具公共利益的都更案,以及支援社會住宅的興辦。
在公辦都更方面,依內政部規畫,國家都更中心成立後,首波將鎖定二件由中心擔任都更實施者的公辦都更案,以及至少十件以上,由中心協助整合、招商的公辦都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