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上周五被陪審團裁定「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立,二十二日被判處二十個月有期徒刑,不得緩刑,成為香港第一個被判刑的行政長官。辯方律師則透露,曾將會就定罪提上訴,法官亦暫定第一控罪將於今年九月重審。
曾蔭權這項世紀大案,已創下香港公務員史上的數項新紀錄,包括他是第一個卸任後被控有罪的特首、第一個被判刑期的特首、第一個被判收押送進看守所的特首、第一個被上銬的特首。
互聯網企業「香港01」報導,法官二十二日上午在高等法院宣讀曾的刑期,指本案的嚴重性在於曾蔭權當時是特首,是政府和特區之首,他的決策非常重要,尤其是廣播發牌事宜影響社會各階層,曾蔭權在本案中涉違反誠信。
法官陳慶偉指出,法官生涯中從未見過這樣一個從頂峰墮落至此的人,因此將判刑起點為判囚三十個月。但考量曾蔭權一直為香港人服務,特別是一九九八年抵抗金融風暴的功績,且眾多家人、前高官都為他求情,因此減刑十個月,判囚二十個月,否則會判更重。
辯方律師向法庭表示將提上訴,並反對在上訴前就第一控罪安排重審,因為市民大眾都知道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罪成,新選的陪審團或會受定罪結果影響。但法官陳慶偉不認同,指若辯方說法言之成理,則有權有勢的知名人士皆可獲豁免重審,暫定於九月重審。
當日早上七時許,伊利沙伯醫院外已有數十名記者守候,在場亦有軍裝及便衣警員維持秩序。曾蔭權在九名懲教人員押解下,雙手上銬、腰纏鐵鏈步出。戴著口罩的曾蔭權,愁眉深鎖、身穿黑色西裝,由囚車送抵高院,懲教署人員刻意用文件套遮擋鏡頭。
曾蔭權太太鮑笑薇聆判後在兒子攙扶下於庭外表示:「今日是非常黑暗的日子,我們在過去五年,受到極大困擾及壓力,對今日結果感到非常難過,但我們會堅強及勇敢面對……我們會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