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遊下架 業者須退費

陳忠賢 |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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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國旅一日遊行程太操,駕駛容易過勞。交通部觀光局昨天邀集相關單位檢討一日遊行程,決議國旅一日遊若行駛山區道路每天不得超過二百公里,平面道路每天最多不超過三百公里,以台北或高雄出發到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等為例,都應下架;但經檢視採替換駕駛,則不在下架範圍內。行政院消保處則強調,若產品被要求下架,應對已經購買的消費者全額退費。

蝶戀花旅行社所推出的武陵農場賞櫻團一日遊,不幸發生遊覽車在國五翻覆的重大意外,凸顯國旅一日遊行程的諸多問題。昨天觀光局邀集消保處、勞動部、消基會、旅行業工會等業者共商國內旅遊產品安全管理規範,相關規定重點包括,國內旅遊產品如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從台北出發的一日遊行程,產品風險高應下架,觀光局將列管追蹤。

副局長張錫聰說,「先針對一日遊,但所有產品一樣重要。」

觀光局說明指出,將調整相關注意事項,明定早出晚歸一日遊行程,若是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行駛面道路每天以三百公里為限,若含山區道路每天應以二百公里為限,若是超過上列行駛里程,旅行業應採駕駛替換機制,或採多元化交通運具譬如搭配火車接駁等,或是調整變更行程,若不調整,將要求下架。

觀光局指出,政府要重新檢視旅遊產品消息披露後,前天中午起業者陸續自主下架,至昨天上午剩二十幾條路線,觀光局下午一一致電通知。觀光局業務組專門委員金玉珍表示,公里數是給旅行業者做參考值,不是用來限制遊覽車業者。

張錫聰說,早出晚歸的行程,旅行業應採駕駛替換機制或多元交通運具或調整變更行程;若以遊覽車為交通工具有每日行駛公里數的原則。業者若不配合,觀光局將公布名單,情節嚴重者可開罰一至五萬,加重再罰五萬。

消保處則說明,若業者提供的產品,被要求下架,代表本身提供的契約是有潛在風險和危險;根據旅遊定型化契約,若被要求下架,可歸責於業者,若產品被要求下架,應對已經購買的消費者全額退費;若因此調整行程或改派駕駛導致成本增加,業者不應該對消費者加價;若要加價必須重新議約,需經過消費者同意,若消費者不同意則應全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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