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灣有五艘漁船在沖之鳥礁附近的海域捕魚,遭遇日本公務船;我農委會漁業署竟然透過廣播,要求這些漁船迴避。漁業署說,請漁船迴避是為了避免雙方發生衝突,會造成我方漁民生命財產的損失。這個區域是屬於公海,台灣的漁船在此合法作業,政府應向日方抗議,怎可要求漁民迴避。
熟悉漁船作業人士指出,一月天氣寒冷,並非熱門漁季;漁民會利用這段時間休息並保養船隻。前述漁船在這個時候還出海捕魚,可以想見生活比較困苦,想要把握農曆春節前多捕點漁獲。漁民在沖之鳥礁海域捕魚,居然被日本海上保安廳派公務船驅趕;我政府得知消息後,不是派出海巡船艦捍衛我國漁權,保護漁民,竟叫自己人趕快先躲開。豈不等於我國官方承認日本在此海域有管轄權。漁民表示看到政府如此軟弱,未來捕漁恐怕也難有保障,真的心都快碎了。
去年四月,我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十六號」在沖之鳥礁東南東約一百五十海里(約二百八十公里)海域作業,遭到日本公務船扣押。在潘姓船主的家人匯了六百萬日幣到日本後,日方才同意放人。這事件引發台灣民眾高度憤慨。
當時馬政府主張,「沖之鳥」是「岩礁」而非日本所稱的「島」,因此不認同日方有專屬經濟海域的主張;為了護漁,馬政府派遣「巡護九號」與農委會「漁訓貳號」從高雄市啟航,前往沖之鳥礁附近的公海執行巡護任務。政黨輪替後,政府對沖之鳥是「島」還是「礁」採取「未定論」,護漁行動轉趨保守。
去年十月「台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會議」在東京舉行。這個會議源自於台日因「沖之鳥」礁事件引發衝突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針對相關議題,進行對話。而當時的會議並未觸及沖之鳥議題,當然也沒有對附近海域的漁權,做成任何具體結論。
對此,漁民感到失望,擔心若是來年漁季來臨前,仍無法確定究竟可以不可以到這裡捕魚。政府則對漁民表示,這裡是公海,言下之意,台灣漁民可以在此作業。而從日前漁業署「警告」漁民、要漁民避開日本公務船看來,顯然政府並不認為這是可以自由作業的公海,而是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怕得罪日本,所以才會叫自己的漁民和漁船快閃。
今年年初,日本「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更名為「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政府強調,這是台日斷交後、「交流協會」創設以來的最大突破,顯示日本對台關係的重視。而當政府認為對日外交已出現重大成就的此刻,卻不能保護漁民的捕魚權;甚至在政府的官方文書上,都不稱沖之鳥礁,顯然不敢主張台灣的漁權。
春節過後,漁汛臨近,政府一定要趕快就沖之鳥礁的漁權問題,跟日本政府進行協商。如果台灣漁民一接近沖之鳥礁就要擔心日本的公務船,就有被逮捕的危險,表示日本不重視台日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