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涵靜(馬祖縣/旅台退休教師)
原鄉部落民宿,極具原民風情,因歷史、文化差異,無法取得使用執照,淪為非法民宿,成為觀光發展阻力。觀光局著手修法,未來蘭嶼等原鄉部落民宿,經鑑定安全無虞,即可就地合法。
具戰地特殊性的金門、馬祖地區民宿也一併適用,我認為有討論空間,應聽聽在地業者、文化局與文史工作者的聲音。
閩南、閩東等特色建築,如果勉強拘泥於一套結構安全證明標準,可能重新整修,破壞原有結構。
當「原味」盡失時,這種原鄉與離島的觀光「特色」蕩然無存。結構安全鑑定,應考慮民宿只要無虞實質的「存在安全」,相關防火與逃生設備無虞,就不應在土木上做無謂改變。
馬祖地形特殊與當年軍管限制,一時很難有較大的飯店提供源源不絕的遊客。從簡單住家型民宿應付來客,例如北竿鄉芹壁地中海民宿,或租用現成的水泥建物,民宿業者大多小本經營,因陋就簡,硬要「有條件就地合法」,強人所難。
除了必須「因地制宜」彈性鑑定外,取得民宿執照需經鑑定安全無虞。政府至少要經費補助,這種就地合法才有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