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中原(台北市/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兼任教授)
日前立法院審查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案,其中被提名人許志雄被立法委員問到是否願意唱國歌時?許志雄直言,國歌第一句話為「三民主義」,三民主義的問題很多啊,更稱其不能違背良心。換言之,亦即他若當選大法官,也不會在公開場合唱國歌。
根據我國現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司法院大法官與監察院監察委員、考試院考試委員,其任命方式一樣,都是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而大法官、監察委員、考試委員的憲法職權中,有一項最重要精神,就是行使職權時,必須超級黨派且政治中立。
也因此對於國旗、國歌、國徽此種代表國家象徵的政治符號,不論是現身為被提名人身分的「準大法官」或是未來經過立法院同意權行使的「大法官」角色,許志雄教授都應遵守現行國家體制及考量身份敏感性,即應避免說出讓外界有爭議、有批判空間的敏感言語,才是明智之舉。甚至更應該勇敢的說出,雖然我有強烈的政黨意識,但未來我是國家公務員,我應該會唱國歌。
就如同,當前國軍部隊中有許多職業軍人,他們可能各自、私下都有不同政黨屬性的愛好,即有人為國民黨的黨員,有人認同民進黨的理念,也有許多弟兄是「無黨籍」,即對政黨政治沒有任何的興趣。但是當上述這些官士兵一旦在部隊服役時,他們就有一個共同的名稱就是「國軍」。而此時的國軍是沒有任何政黨色彩,心中只有效忠國家、效忠領袖,也因此能很自然地大聲唱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