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嚴陽
戰國時代的刺客都是「士」,與普通士人相比,他們更有膽略、不畏死。這其中,最有名的莫過於豫讓、荊軻、聶政等人。這些人為什麼能夠為主公捨生忘死?真的是「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嗎?至少筆者對這樣的說法是十分懷疑的。
豫讓的故事很有代表性:他是晉國畢陽的孫子,最初是替晉國貴族范氏和中行氏做事,但是在這兩個貴族的門下他都鬱鬱得志,沒人喜歡他。於是,他改換門庭投靠了智氏的宗主智伯;在智伯門下,他備受寵信。在趙聯手韓魏滅掉了智伯之後,趙襄子鑒於對智伯的極度怨恨,竟然拿智伯的頭骨作為盛酒的酒器,這讓豫讓十分不爽。他在逃到了深山後,仰天長嘆,說了這樣一句後來流傳了兩千多年的話:「嗟乎!士為知己者死,女為悅己者容。我其報智氏之仇!」(見《戰國策·趙策》)
至於後來豫讓怎麼為智伯報仇,大家都知道:他改名換姓,假裝受過刑罰的人,進入趙襄子宮中粉刷廁所,試圖尋機刺殺趙襄子,但被趙襄子識破;他又曾用漆塗滿了身體,使其生滿了癩瘡,又刮掉了眉毛自毀容貌,吞食火炭啞了嗓子,守候在某座橋下,等待趙襄子經過再次刺殺他。而這第二次刺殺同樣被趙襄子識破。趙襄子在一番感歎之後,派手下圍住了豫讓,決意此番不再放過他。於是豫讓請求他脫下身上的衣服,讓他刺破,以了卻自己為主公報仇的心願。而豫讓在拔出佩劍,數次刺穿趙襄子的衣服之後,也伏劍自殺了。
豫讓的故事很有代表性:戰國時代那些知名的刺客,最初往往都沒沒無聞不為人知,混跡於普通門客乃至市井屠夫之人中;後來,因為某種機緣,獲得了他們可為之死命的主公賞識。這些主公待他們都不薄,有的甚至曲盡逢迎之能事,比如說燕太子丹為取悅荊軻,與之共乘千里馬,當荊軻表示「聞千里馬肝味美」之時,即殺馬獻上馬肝;燕太子丹又曾與荊軻在華陽台喝酒,酒酣之時,進美人能琴者,荊軻一時驚歎「好手琴者」,太子丹即以美人獻荊軻,而當荊軻表示「但愛其手耳」,太子丹即斷其手,盛以玉盤奉之。
更後來,從為之死命的主公那裡,刺客們得到了更多更多。這其中最主要的,或許是他們最為看重的尊重——人總是缺什麼,便竭力追求什麼。無論是豫讓也好,荊軻也罷,在碰到了高度賞識或者是對他們寄予厚望的主公之前,有誰正眼看過他們?被人輕蔑與不屑的待遇,對於這些心中裝著一團火、念茲在茲想幹出一番驚天動地事業的刺客們,乃是忍無可忍又不得不忍的失意。所以,一旦被人賞識,對於這種知遇之恩他們是難以忘懷的,也是可以不惜為之犧牲自家性命的。因此,是不是可以說刺客之輩,其實乃是為自己的「虛榮」而死的?
不能不說的另一點是,在這樣的過程中,有一樣東西被刺客們忘記了,也可以說是拋棄了,那就是「是非與道義」。
比如說智伯身死族滅,其原因是什麼?是沒有能夠聽進智過的勸諫,對韓氏、魏氏提防著點,也是因為他是貪得無厭,不斷向其他國家索取土地,引發眾怒而致。又比如說燕太子丹,或許他捍衛燕國疆土的完整,及早對秦王採取果斷措施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他在實施這一計畫的過程中,某些毫無人性的做法是應該受到抨擊的,比如說,他把琴女的雙手砍下來送給荊軻,封建思想讓其簡單地將自己的國土置於琴女的生命之上。
刺客是戰國時代值得研究的一個群體。這一人群之所以為後代所頌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他們「為知己者死」似乎契合「忠義」的要求。而「忠義」乃是「主公」最為看重的東西——就他們來說,誰不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夠在關鍵時刻為他們搏命?形成只是「愚忠」,看不到更高的原則了。某些本來更重要的東西,更應該堅守的東西,被他們有意無意地忽視了,這不能不讓人無限感慨也無限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