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機械系大學甄選入學第二階段筆試申論題,以《聖經》為引言,提到「家庭是由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組成,這是社會和家庭的律,……」,引發台大學生連署抗議,被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裁罰三萬元。
或許社會上主張多元家庭成了另一種觀點,因為明顯與傳統「一夫一妻」背道而馳,只要不以權勢及溢於言表的批判,迫使對方接受與屈服,縱然是在課堂上或演講,以聖經或儒家四書等詮釋「一夫一妻」真諦,也是合理的論述。
如果遽以違反性別平等可以科罰,甚至要求當事人接受性別教育課程研習,毋乃矯枉過正與曲解性別平等的真正精神。
我認為這樣嚴重處分,對台大校方與命題的教授是無妄之災,一定要提出申訴,否則後患深遠。
此例子一開,對學術自由是一大戕害,尤其人文科系的教師,闡述儒家佛道的經典師者,動輒得咎,情何以堪?
對一夫一妻的規範,是一大打擊,今後在課堂或命題、演講論及「一夫一妻」都有可能被告,這哪是維護性別平等?
林泉利(新北市/退休中學公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