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中國大陸各地充滿各式奇特的「村規民約」,例如在四川富順的鳳凰村,不孝敬父母的村民,會被以「大聲公」向全村通報批評。
「以往子女對我不是很好,如今變化很大,我也感受到了家庭的溫暖。」凰鳳村七十五歲老人黃炳銀現身說法,表示自從村子實施村規民約實施後,自己的晚年生活隨之變好了。
針對村裡出現村幹部失職、村民竊盜、不孝敬父母、鄰里糾紛等未構成違紀犯罪的行為,富順縣童寺鎮凰鳳村村委會修改制定了一份村規民約,於二十○一五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實施,並透過罰款和公告通報等形式,解決相關問題。
中新網報導,凰鳳村村支部書記張義平表示,村規民約制度在凰鳳村已施行十多年了,鎮政府統一製作印發的宣傳單,內容不夠具體;二○○九年他擔任村支部書記,花了一年多時間走訪調查,收集村民對於村規民約的建議。
凰鳳村的每一戶村民家裡都有一張特殊的掛曆,印上新的村規民約內容。新約共有二十四條,包括社會治安、消防安全、村風民俗、鄰里關係、婚姻家庭等五大方面,對於違反規定者,輕者實施再教育;情節嚴重者,罰款一百元至五百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五百至兩千五百元),並利用村裡的公布欄和「大聲公」通報全村。
張義平說,因為村裡人都顧及自己的面子,一聽到要被曝光到公布欄,都會自覺反省錯誤並主動改正。新約實施至今,村委會依新村約僅處理過三起違反新村約事件,當事人也自願接受處罰,但公開曝光人數為零,沒人敢越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