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為拼周休二日修法本會期通過,勞動部將最新的勞基法修法版本送到行政院。七天中「一例一休」不變,加班費則再加碼,從原版本休息日出勤加倍工資,改為前兩小時加給一又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且為以價制量,休息日出勤一到四小時都算四小時加班費,五到八小時就算八小時加班費。
勞動部周休二日修法,在九月二十八日教師節前如果無法通過,勞工當天就可放假,若到年底前都未通過,勞工今年可多出五天假。引發企業界反彈,怒批政府無誠信。政府立法行政協調會報前天決議周休二日法案拚本會期通過。
勞動部火速將修法版本送到行政院審查,拚周四院會通過,立院本會期三讀。爭議最大的一例一休並沒有改變,但休息日加班費則較原草案再加碼。
原草案規畫勞工在休息日出勤工資雙倍,但之前受勞團及立委質疑比平日加班費少,勞動部因此改成前兩小時另加給一又三分之一,第三小時起加給一又三分之二。
為避免雇主一天到晚要求勞工休息日出門上班,因此休息日出勤,加班一到四小時就算四小時加班費,超過四小時到八小時以八小時計算;超過八小時到十二小時,都以十二小時來算。休息日加班工時也納入每月加班上限四十六小時計算,確保勞工總加班工時未增加。
勞動部次長郭國文表示,休息日加班工資提高,主要是考量要讓勞工獲得完整的周休二日,不會被零碎工時打斷,因此提高雇主成本。
如以休息日加班一小時要給四小時加班費計算,等於勞工加班一小時可獲六小時加班費。勞動部試算指出,如果時薪一百五十元,休息日出勤八小時,原草案只能拿七百元加班費,連同原有工資一千二百元,加起來是一千九百元。新版本可拿一千九百元加班費(前兩小時四百元,後六小時一千五百元),連同原有工資達三千一百元。
此外,勞團要求勞動部廢止一九八六年休假日函釋,勞動部承諾檢討。勞工必須間隔六天就休一天,將不再允許勞工連上十天班,再連休四天的血汗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