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華航空服員罷工影響三萬多名旅客,消基會援引義大利和日本的法律規定,認為國內應建立罷工事先公告的規定,以義大利為例,公告期達十天以上。
消基會董事長陸雲指出,六月初即傳出華航罷工消息,但長達二十天的時間,主管航空、觀光、消保的政府部門卻無任何作為,眼睜睜看著三萬名消費者承受財務行程的重大損失。有旅客因航班取消無法舉行婚禮,有旅客無法奔喪,留下終生遺憾。
在歐盟與日本,對罷工均有事先公告的規定。義大利規定,發起罷工十天前,工會須對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單位發出通知,說明罷工的各項細節;日本勞動法律也對電力等重大民生相關事業的罷工設限,要求此類事業罷工必須在五十天前公告。
華航罷工效應恐將影響更多攸關公共服務的行業。消基會表示,罷工權是勞動三權,消基會尊重罷工權的行使,但必須維護消費者的權益。消基會呼籲修法或立法,讓與公共利益息息相關的行業如大眾運輸業,建立罷工須事前公告與公告期的規定,以利消費者應變。